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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紅拿到丁畫眉的身份證號,第一件事情,就是查了她的徵信,沒有問題,不過發現她有一張建行的卡。
打電話給建行的朋友,把這張卡的流水拉了出來,孫紅髮現去年有一筆三十萬的進項,匯款人的名字很熟悉,鍾向榮,也就是鍾爸爸。
孫紅打電話給鍾爸爸,問他怎麼回事,鍾爸爸也不隱瞞,就把事情和她說了,還和她交待,盛春成和鍾欣欣都不知道這件事,千萬別告訴他們,特別是鍾欣欣。
“她要是知道,我的日子就不好過了。”鍾爸爸和孫紅說。
孫紅大笑,她說好,我知道了。
孫紅不想節外生枝,沒和鍾爸爸說丁畫眉他們已經來杭城的事。這筆錢,怎麼看也像是贈予,丁畫眉並沒有騙鍾爸爸,她也確實離開了盛春成。但贈予的話,沒有贈予合同,還是有辦法要回的,可以去法院,以不當得利起訴,就是我打錯了,打到了你的賬號。
丁畫眉除非能證明她和鍾爸爸,確實有贈予和被贈予的關係,有贈予的事由,但這個,當時又沒有錄音什麼的,要證明起來很頭疼。
孫紅當然也無心幫鍾爸爸要回這三十萬,但她想到,這可以成為一個要件,反要挾的一個籌碼。你要挾我,想要錢,我也要挾你,讓你還這錢,有事大家都有事,沒事就大家平安無事。
孫紅一說鍾向榮,丁畫眉就覺得瞬間氣短。這筆錢,她拿的時候,就覺得不明不白,也花掉了,鬼知道鍾向榮現在要是找一個由頭,讓她還這個錢,她到哪裡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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