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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國樑和童四平告訴陳揚,他父親的案子正在審理,叫他不要打聽,打聽也打聽不到什麼。
二人讓陳揚安心照顧母親,他父親那邊一有訊息,他們會及時通知他。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陳揚隱隱覺得,父親的命應該難保了。
過了一個星期。
母親的病情逐步穩定,只是左邊半身不遂,沒有絲毫恢復的跡象。
狄國樑和童四平又來了。
父親的案子已有訊息。
陳揚聽著不吭聲。
狄國樑還告訴陳揚,殺了人還放火燒了人家的房子,一般情況下,十有八、九會判死刑,並立即執行。
童四平說,但也有例外。
陳蔡兩家有仇有怨,父親殺人放火,事出有因。
父親主動投案,屬於自首。
一方面,是揭發蔡寶福的問題,一是經濟問題,二是生活作風問題。
“狄叔,童叔,我能做些什麼呢?”
狄國樑遞給陳揚一張紙條,“以你們全家的名義,發個電報,懇求他出面救救你爸。”
陳揚點著頭說,“我明天早上就去郵電局發報。”
童四平說,“小揚,還有一件事。蔡寶福這個壞蛋,這十多年來,禍害了很多婦女和姑娘。我們正在蒐集這方面的材料。”
陳揚想到了方玉婷,“童叔,你是不是想讓我去找方玉婷醫生?”
童四平點了點頭,“對。當年這個事,社會上很多人知道,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你去求求方醫生,她要是不願出面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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