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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要論的話。
在尋找墓葬方面,一些真正有祖傳經驗的,專門為了盜發墓葬而生的盜墓賊,確實要比考古工作者還要厲害。
考古工作者們在學校裡學習的側重點,更多是如何科學的發掘墓葬,如何妥善的處理墓葬中的陪葬品,如何分辨墓葬中的陪葬品型別和斷代。
如何更好的藉助考古這一“工具”,探索和溯源中華文明。
至於具體的工作,通常都是地方上因為施工之類的原因意外破壞地底墓葬了,大家才會出動搶救發掘。
平常是不會自己主動到處找所謂的“大墓”,也沒這個功夫和時間。
最多就是拿著洛陽鏟做一些田野勘探而已。
而盜墓賊不同,他們的功夫80%都在如何根據山川風水找墓穴。
剩下20%則是如何更快更安全隱蔽的將墓裡的東西盜走。
所以想要有效的阻擋住盜墓犯罪,那地方就必須要加大對文保工作的投入。
事實上最近幾年隨著國家經濟上來之後,在這方面國家也一直在加大補貼,給錢給編制和待遇。
像一般的縣、市級的文保機構,還有海關、公安方面的編制,待遇都足以讓應招人在當地生活的很好。
不敢說大富大貴,但是至少高於當地平均收入還是可以的。
其他公務員和事業編該有的待遇,文博類的也全都有。
只是編制和待遇雖然給出來了,但是適合這些編制和待遇的人卻很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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