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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編曲《青花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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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都把證據送上來了,哪能有不用的道理。

於是。

清路公司在短時間在各平臺都發布了資訊。

沒有任何的文字,每條資訊上只有一張圖片——律師函。

是的,律師函,清路公司旗下,所有被薅過羊毛的歌手,不管他們被抄襲的那首歌創作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創作的時候有沒有加入清路公司,只要版權在公司手裡,又或者在公司藝人的手上,通通律師函時候。

周秋月、方菲兩個人早就被薅光了。

清路公司的工作群裡,各平臺賬號運營人還在叫囂著:“快把最新的律師函發過來,我得發上去!”

“還有誰!”

“老闆威武!”

“打倒這幫抄襲狗!”

群聊裡全是馬屁,不然就是恨不得把抄襲狗挫骨揚灰的語言。

有人偷偷把詞曲購買網站的各種需求截圖下來,不同時間的截圖,隨後還在群聊裡說出對比:“這幫抄襲狗早就該死了,之前沒人追究,現在有人較真了就是爽!”

大家一看。

可不是嘛!

原來的詞曲收購方,都很露骨地把對標歌曲說出來了,擺明了就是想讓那些創作人們針對某首歌曲進行復刻。

可現在呢?

收購方在收購詞曲方面不敢提到類似的字眼了,而是反覆強調——“不要抄襲,不要抄襲!旋律雷同都不行!”

...

抖音。

在看著一張又一張律師函出來之後,網友們實在坐不住了,他們紛紛跑到各種律師函的影片下留言,其中最常見的評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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