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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瑜拿出來的兩首模仿著‘JYP’洗腦風格創作的歌曲,得到了三大高層的支援,這個事情就決定下來了。兩首歌分別給了少女時代和SUJU,接下來的時間他們都會為了兩首歌準備著迴歸練習。
這兩首歌公司付了一千萬韓元的歌曲演唱權,歌曲的版權歸李瑜。在銷售版權上,實體專輯的銷售李瑜會獲得‘一成’收益。因為實體專輯裡面的歌曲比較多,涉及到的創作人比較多,而且還有歌手藝人的分成,所以他只管最終專輯銷售的一成收益。
然而在音源版權上,李瑜也只有‘一成’的收入,因為網站這邊就要吃掉三分之一的收益,剩下的三分之二是公司、藝人以及創作人,三方分成。
李瑜並不是那些頂級創作人,他目前還沒有在韓國市場上做出任何的成績,哪怕是張力尹拿著他的歌曲在華夏取得了很不錯的成績,但在韓國他只是新人創作人,而且還是公司的練習生,公司給的就是最低的抽成。
但是千萬別小看了,音源版權只有‘一成’收入啊。一首歌最賺錢不是專輯的售賣,而是音源的付費下載。
那些狂熱的粉絲們給自己喜歡的愛豆打歌,每週都是大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下載量呀。
首爾這邊的網站每首歌一次下載是一百韓元,一千萬次下載那就是十億韓元,而李瑜獲得十分之一,就是一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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