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和緬甸之間的徹底停戰,最終在小康六年的六月份達成了。
和平能夠重新降臨,一方面是因為大明確實完全拿回了本該屬於自己的東西(三宣六慰本來就是大明的領土,是嘉靖以後逐步丟失的),也懲戒了敢於接納大明叛逆和搖擺土司的不臣緬王。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大明確實不想再在對緬戰爭中投入更多資源,繼續深陷泥潭了。
在這場戰爭持續期間,李定國始終保持了四萬左右的出兵規模,一旦前線有所損失,後續還要續徵兵源補充,所以前前後後大概動用了六萬多戰兵。
海路的鄭成功,也動用了兩三萬人,加起來就是九萬戰兵了。
而給這麼龐大的部隊跨國遠征提供保障,哪怕糧草已經儘量“因糧於敵”,邊搶緬甸人的存糧邊吃,後方主要只負責第一階段的糧食,和全程的藥品、彈藥、武器軍械損耗。
但即便如此,這個後勤壓力也還是非常巨大的。給九萬人提供配套,至少涉及了三十萬民夫和水手、工匠。尤其明軍火器率之高,後勤遠比其他古代軍隊要複雜,需要的物資品類也是繁雜不堪。
大明的國力能撐得住,全靠朱慈煜登基後的前四年,他父王一直在堅持休養生息、種田攀科技,沒有亂花錢。
雲貴地區每年結餘的存糧,也都提前攢起來。從小康元年起,中央朝廷就沒讓雲貴兩省外調一粒糧食過,這才撐得起今天的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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