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長歌腦海中浮現出一隻變異的金毛犬大口大口的吃著人,特別是愛吃頭,只有這樣才能在基因重組後長了這麼多密密麻麻的臉,看了不叫人寒磣?
他不會看到我吧?
墨長歌不敢發出太大的動靜,光看個頭,自己上去就是送菜,還沒出新手村就遇到了個大boss,自己這運氣也沒準了,而且就自己手上的菜刀估計連毛都砍不斷吧!
他應該看不到我吧?
墨長歌有些緊張的把刀藏好,聽說這些怪物對光線及其敏感,要是因為反光而暴露了自己那就完了。
不過不想發生什麼那就一定要發生什麼,比如此時的墨長歌就不想被發現,但好像還是要暴露了。
只見那多臉金毛嗅動了幾下鼻子就一臉看了過來。
要遭!
一個念頭迅速劃過腦海,狗的嗅覺是人的三百萬倍左右,如今變異了再翻個幾倍不過分吧?也就是如今的多臉金毛的嗅覺是普通人的一千萬倍,那麼發現自己的機率是百分百!
跑!跑!跑!
一個念頭瘋狂地催促著他的行動,墨長歌也是麻利的衝了出去,笑話要是躲在原地等那個大傢伙過來過才準備走,你問問那個傢伙同意不!
那多臉金毛看著墨長歌的身影露出了個人性化的表情,似乎是一種享受,享受追殺獵物的快感,那表情更多的是貓戲老鼠的自得。或許是對自己的絕對自信,又或許是剛剛進食完,這個大傢伙沒有第一時間衝過來,這也給了墨長歌更多的時間拉開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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