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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小時的限期破案,不僅僅是一道命令,更是刑警肩上的責任。
刑警隊辦公室裡,案情分析會仍在繼續。
“這次的拋屍地點在廢棄的建築工地,這裡不是流浪狗的聚集地。兇手的這次拋屍,無論是從拋屍時間、拋屍地點、拋屍數量上來看,都不符合兇手前兩次的拋屍習慣。”蘇思蒙認真地分析著。
說完,他又補充了一句:“但這一次的拋屍,也更加確定了兇手的交通工具是一輛小型電動三輪車。如果兇手使用的是電動摩托車和腳踏車,是絕對不可能一次性攜帶如此多的屍袋的。”
凌子真點點頭,附和著說道:“沒錯,這次的屍塊甚至要比前兩次的屍塊加在一起還要多久,每一袋都要有十多斤。而且這次拋屍的屍塊並沒有之前發現的那麼碎,邊緣也不整齊,大小也不一致。總的來說,兇手很是著急把這些屍塊處理掉。”
他們兩個人話音剛落,一旁的莫雨菲慢慢舉起了手。
她的這一舉動,讓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盧珂遞過去一個眼色:“有什麼問題?”
莫雨菲放下手,又清了清嗓子,認真地問著:“既然兇手急於處理屍體,為什麼沒有將死者頭部一同拋棄呢?這三次的屍塊已經差不多可以拼成一個完整的‘人’了,唯獨缺少了頭部。”
盧珂定了定神,開始回答他的這個問題:“兇殺案中,無頭屍體或者毀容嚴重的屍體都是比較常見的,兇手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掩蓋死者的身份。在這起案件中,兇手的殺人分屍都非常冷靜,說明兇手的心思縝密,心理素質極強。同時也說明兇手斷定,警方可以透過死者的身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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