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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三個月後,從京中傳來聖旨,陳嘉許被封了一個五品的虛職,還賞賜了一座苔原縣的三進的宅子,負責頒佈聖旨的太監特意言說不必進京謝恩。
另外還有一塊刻著“巾幗女傑”的御賜牌匾是送給追月的。
追月看著本來高興的陳嘉許臉色一瞬變黑,覺得大事不妙。
她這不妙的預感是正確的,等到宣旨官走後,就又被禁足了。
追月只能繼續練字,在文心柔來看她的時候吐槽,“娘,聖上都誇我是巾幗女傑了,爹為啥還要禁我的足?”
文心柔笑著拍了她一下,道:“傻孩子,你爹其實很高興,雖說他不反對你學武功防身,但在他的思想裡,女子應該貞靜賢淑,更沒想讓你成為抓壞人的巾幗英雄,他是擔憂你,怕你因為逞能而遇到危險,雖說有聖上御賜牌匾,但你出這麼大風頭,代表縣城裡都知道你的武功厲害,以後哪家的男兒敢娶你?”
追月道:“不娶就不娶,娘,我不想嫁人。”
文心柔一驚,“不嫁人怎麼行?十七歲之後若是不嫁人,每年就要交大筆的銀子,靠你爹掙的那點銀子,勉強夠你兩個哥哥讀書,更不要說他們要娶妻生子……”
其實文心柔自己的嫁妝鋪子掙的銀子不少,之所以說這麼多,是想要打消追月不嫁人的念頭。
確實,在現今社會,女子不嫁人非常罕見,除非犯了什麼大錯,被送到廟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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