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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鵬程接完電話啥興致都沒有了,包括的睡覺的興致。
好在沈娟知道他工作的性質,剛才也大概聽到了電話的內容,知道他的案子應該是有了很大的進展,所以也沒說什麼。
打電話叫了回家不到五分鐘的羅興,兩人回到了柳鵬程的辦公室。
柳鵬程辦公室裡,傳真機上搭拉著很長的傳真紙。無疑就是陸判在出去吃夜宵之前給柳鵬程傳的口供了。
柳鵬程和羅興看了看上面的內容,總算是知道了這個案件的全貌。
整個案件是由劉喜發出面你的,但是他感覺實際上說的算的是張靜芳。事情要從兩個多月前開始說起。那個時候自己在蜀都自己家裡,家裡費心費力幫自己找個一個在商場做搬運工的工作。工資低不說,還成天累得要死。
更要命的是,眼看自己很多同事要不就不幹了,要不就是因為表現不錯被調往其他的部門了。可是自己卻不行。不幹?一個有前科的人,能找到一份相對比較穩定的工作就不錯了,不幹這個還能幹啥去?
至於調走,那就更沒有可能了,公司是不會提拔一個有前科的人的。更不用說自己不是力氣最大,業績最好的,也不是最敬業的,又沒有什麼文化和特殊技能,憑什麼把你調到其他部門去?
就在這個時候,他收到了原來在看守所的時候的“室友”劉喜發的信。除了說點原來的事兒,問問他過得怎麼樣之外,還留了一個行動電話號碼,告訴他方便的時候找個方便的地方給他回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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