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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叔所在的城市,是德克薩斯的厄爾巴索,這裡飛埃及至少需要十五個小時,華十二就琢磨得弄一架能夠長途飛機才行,乾脆駕車朝機場而去。
皮卡車飛速行駛,華十二嘴裡咬著廉價雪茄,哼著小調,悠閒的一比。
半路上,手機鈴聲響起,華十二看了一眼來電,在狼叔的記憶中這是卡利班的號碼。
接通之後,對方在電話裡焦急的問道:
“羅根,你幹什麼去了?你不能丟下我,我們是朋友不是麼.””
華十二有些無奈,卡利班和查爾斯不一樣,別看他不喜歡X教授,但對這個患有白化病的變種人,印象卻是頗為不錯,否則之前對方用槍對著他,現在已經是個死人了。
原劇情裡,卡利班為了保護金剛狼託付給他的X教授,引爆手榴彈與敵人同歸於盡。
朋友能做到這樣,真的十分難得。
在狼叔的記憶中,他和卡利班幾十年的交情,查爾斯犯病,羅根需要出去賺錢,還是他主動找到卡利班讓其幫忙照顧查爾斯的,現在一走了之的確不好。
華十二沉吟了一下:“我要帶查爾斯去一趟埃及,放心好了,如果一切順利,過兩天就回來了,照顧好自己,老朋友!”
卡利班聽他這麼說,長出了一口氣,他現在沒有什麼朋友,又有嚴重的白化病,生怕金剛狼就把他扔在那裡不管不問。
放心之後,不忘提醒道:“你去埃及做什麼?查爾斯是通緝犯,你怎麼帶他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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