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麗華酒店的包廂裡,林祖輝和林志琳坐在一起約會。
兩人聊得很開心,主要是林祖輝比較會討女孩子歡心,當然了,最重要的還是他本身在女孩子眼裡就是香餑餑,哪怕他都32歲的有婦之夫了。
聊得兩人沒有隔閡的時候,林志琳嬌滴滴地說道:“老闆,那我要辭職去多倫多大學攻讀碩士的事情?”
林祖輝笑著說道:“當然得支援!如果喜歡一個人,自然是希望她更好,所以我肯定支援你讀更多的書。不過,既然我都支援你了,你也得支援我一下!”
這話已經擺明了,實際上從今天開始,林祖輝已經在一步步推進;重要的不是推進,而是林祖輝察言觀色,知道林志琳對他好感十足。
如果一個女人一開始就厭惡一個男人,那麼就算男人當舔狗也很難追到。
傑克成說的很有道理,如果第一次不讓牽手,那雙方連朋友都做不成,自己也不會浪費時間(傑克成確實很忙的),對於兒子約了別人看了幾次電影,手都沒有拉上,傑克成更是嚴重鄙視。
林祖輝自然更是如此,他時間何其寶貴,如果他認真起來,兩次不能上床,那麼他也不會繼續下去。
林志琳害羞的低下頭,她已經明白了林祖輝的心意,她有些不知所措,因為發展速度很快。前面三次見面,這個男人對自己很正常,就是老闆和職員,當然那個時候的她有過幻想。不過今天他突然轉性,讓她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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