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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盛又一次幹起了老本行,——抄家。
這次他抄的是虎組的前統領,趙峰的家。因為陸漫天那邊怎麼也找不到頭緒,他只希望此人會露出破綻,把奸細揪出來。
和陸漫天不同,趙峰過得很樸素。
他的宅子小的可憐。
家裡沒有丫鬟,也沒有妾室,甚至連老婆和孩子都被扔在鄉下。
看起來趙峰好像是個簡單的人。
但陳盛卻笑了。
好小子,他的戲演過了,有點欲蓋彌彰的味道。
——趙峰每個月也有三千兩的收入,單身漢也就罷了,既然你收入不錯,為什麼不改善一下生活條件,讓自己的親人過得更好?
這次陳盛的搭檔還是鴿組,由楊鈞帶隊。
他只信任自己人。
楊鈞也沒辜負他的信任,很快就找到了趙峰的第二處宅子。
趙峰果然是個蛀蟲,在家裡私藏了大量的錢財,數額竟有一百五十三萬兩之多!
至於為什麼不把贓款存起來,非得藏著,這個很好解釋。
首先,如果把東西存進錢莊裡,哪怕你換個人過去存,都難免會留下記錄的,後期容易被追查到身上。
第二條,現銀用著當然更方便,想拿隨時就能拿。
楊鈞走到陳盛的身邊,小聲道:“總管,有這麼多錢,你要不要截留一部分?”
“……”
陳盛咳嗽起來:“算了吧,某些事情只能做一次,傳到老伯那裡可就麻煩了。”
楊鈞道:“不要緊,這回是我一個人清點的,誰也不知道具體的數字,兄弟保證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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