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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酒醉的那天,眨眼就過去了一週,這一週的時間裡林初一都宅在公寓內,看書,玩遊戲,看電影。
硬生生把鬍子都給宅了出來,還有那一週沒打理的頭髮也亂七八糟了起來。
期間和桃子打打影片,和她的小夥伴們偶爾拌拌嘴,聊聊資訊。最後則是林允兒這個鹿子,那天過去的資訊量也是質變的瘋漲。
所以這樣的情況下,林初一的時間概念直接被掩飾了過去,不知道今夕何夕了。
直到今天早上起床,收到系統發來的‘時鐘’任務,他這才反應了過來,原來自己已經宅了一週了啊。
【請於今晚前往沖繩XX公寓XX號房居住一晚。獎勵:《11:11》】
看著這個獎勵,林初一首先是懵的,然後猛地從床上坐起,一臉‘你逗我’的表情看著那塊面板裡的字眼。
“瘋了吧,拿首歌當獎勵?我難道不會……”
剛想說自己記憶裡聽過,能copy出來。但話還沒說出來呢,腦海裡的記憶就讓他有些傻眼了。
聽過歸聽過,可你一個外語專業的娃,音調什麼都不懂,五線譜都不知道是什麼,憑什麼copy出來這首歌的曲呢。
除非自己去找個專業製作人,然後一點點的讓人家對著他哼唱出來的調來把曲譜出來。但就算這樣,林初一也不敢說自己的調一定是準的,變幾個調,歌曲就完全不一樣了。
所以本來還嫌棄獎勵的他,一下子無話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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