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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樓下,我直接攔了一輛計程車。
我沒有要肥佬跟大黑墨給我開車,我不能驚動任何人。
我必須要單獨一個人去。
一個人去龍潭虎穴。
“鉅富集團!”
我說了一聲,就把手機關機。
然後閉目養神。
我開始思索這四年來發生的事,把最近發生的事情給串聯起來。
我父母當年給王炳良的五十億資金做莊,做的是九華醫療,而九華醫療突然暴雷,導致五十億資金全軍覆沒。
後來,我父母就被人殺害了。
馮叔當時躲在地下室裡。
他很恐懼,沒有敢出來,所以,他逃過一劫,而監控影片,也只有殺手的背影。
也就是說。
沒有任何人,任何證據,能表明王炳良就是殺人兇手,至少,實質上的證據是沒有的。
我認定王炳良是殺人兇手的證據,是基於馮叔這四年來緊盯著鉅富集團這隻股票而確定的。
這是不嚴謹的。
我被仇恨衝昏了頭腦,在馮叔被殺害之後,我就認定了,王炳良是兇手,可是,我沒有任何證據,只是憑著我的主觀推測去判斷的。
而經過一系列的遭遇之後,我也突然發現,王炳良有可能是被冤枉的。
他雖然狂妄,卑劣,但是,就如他所說的,他做過就是做過,不論好事還是壞事,他從來都沒有否認過,殺人放火的事,他都承認自己幹過,沒有理由,殺了我父母,就不敢承認了。
而且,我回憶起第一次見他的表情,他也很驚訝,對於馮叔的死,也感覺到氣憤,當然了,不是因為馮叔死了而難過,而是因為他的五十億拿不出來了而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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