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他們這邊而言,因為這是一個密謀事件,做足了各種證據。所以,我還是需要接受調查,進去了就得四十八小時,除非我藏著。四十八小時之內,他們只會傳喚,而不會通緝。換言之,四十八個小時之內,我自己能搞定這件事,能處理過來,那他們這邊就很方便,怎麼弄都行。
搞定,處理。
幾個意思?讓我去打館頭?我要知道館頭是誰。
很遺憾,費先生他們亦不知道。
前後談了十分鐘,費先生先離開,馮警官送他,莫松賢留下來:“洪天仇,我能把費先生找出來已經盡了最大能力,加上這四十八個小時,往後看你自己吧!”
我道:“什麼情報沒有,你可真是關照啊。”
“你可以透過代理人。”
“通不過,我本來想同時抓他,失敗,人沒了影蹤。”說起來這件事我就窩火,還是葉南負責呢,葉根都派了給他,十個人竟然毛都沒撈到,“指望你們,指望不上,行吧,我自己去想想辦法吧,我現在要北雄。”
“你不能回北雄。”
“為何?”
“無論你從什麼地方進去都會有人等著你,尤其醫院。警方知道你會去看凌詩詩,館頭更知道。所以你還是找個安全的地方躲起來更好。”
“我那些公司,那些產業,會不會受到牽連?”
“你不是法人,沒問題,不有四十八個小時嗎?”
“我說四十八個小時以後。”
“你一定成功。”莫松賢拍拍我的肩膀,“我等你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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