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其實也不能怪林富焦急。
廣東嶺南地區的南海之濱有著漫長的海岸線,瀕臨海的區域皆是鹽場,這也就是所謂的大明兩廣鹽區。
在早些年的時候,那裡只是靠海的民眾取食的小規模生產,但隨著發展,嶺南製鹽的規模越來越大。
兩宋時期,兩廣的鹽場達到24個。
到了大明時期,鹽場甚至達到了29個。
兩廣地區的鹽場供應不少地方食鹽,兩廣鹽場也成為兩廣地區重大收益來源。
只是朝廷為了加強鹽業的管理,防止私鹽氾濫,平衡各個鹽區的利益,規定了各個鹽區的銷售地界。
“凡客商興販鹽貨,各照行鹽地方發賣,不許變亂!”
凡是越界販鹽的,都要依法嚴懲。
“貨賣者,杖一百,知而買食者,杖六十。”
就是你越界賣貨者,要杖刑一百,不僅如今購買者也要打六十板子。
因為鹽銷售關係著地方利益,實施刑罰者都是地方官吏,一百板子打下去,基本上小命就沒了,相當於直接送命。
購買者也是一樣,所以無論售鹽還是買鹽,都是個送命風險的事情。
因為大明江淮地區多人才,在朝廷擁有話語權的人也多,為了自己的利益,江淮地區的鹽地銷售區被盲目擴大。
江淮地區的鹽場除了在江淮地區銷售外,還能在湖廣、江西以及河南南部銷售,獲利頗豐。
江淮地區可以說是明政.府的親兒子,而兩廣地區就跟養子一般不受重視,雖然盛產食鹽,但卻被規定:廣東之鹽,例不出境!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