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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葉楓把晚凝、晚秋、晚茹和晚秀四個人叫到院長書房裡。
葉楓道:“今天剛好是發工資的時間。”
說著葉楓拿出四個荷包放在書桌前,荷包上面繡有每個人的名字。
晚茹和晚秋很是高興,看樣子她們不是第一次拿這個錢了。但很明顯晚秀是不知道的,
於是晚秀問道:“老爺,什麼是工資?”
葉楓道:“就是月錢。”
晚秀又問道:“老爺,什麼是月錢?”
葉楓道:“晚秀,你知不知道,大戶人家的丫鬟都是有月錢的。”
晚秀吃驚地道:“簽了賣身契還給錢?”
葉楓道:“當然了,大戶人家都是這樣的。我和你們幾個說過了,你們都不是下人,也不是丫鬟婢女。所以這個就當做是你們的零花錢,反正都差不多的意思。暫時每個月給你們每個人每月100文零花錢。”
葉楓忽然頓了一下,道:“晚秀,你應該聽你三個姐姐說過,我不是洪荒仙域的人,我是從外面世界來的。在我家鄉那裡,沒有所謂的賣身契的說法。所以你的賣身契,和你的三個姐姐一樣,在我這裡工作忙一年之後,隨時都可以拿回去。那時候你想走還是繼續留下來工作,我都不會攔著你們。那時候如果願意繼續工作下去的話,到時候我會和你們籤一份勞動合同。”
葉楓這麼說,或許你會覺得矛盾,但是其實那也沒什麼矛盾的。這個就好比是一家公司,如果別人為你打工一年後,沒有人真心願意留下來幫你一起幹的話,那麼你這個公司,你這個做老闆的,自己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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