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蔡森打人了?”
殷州景區,林旭正在品嚐沈佳悅做的炸香蕉,接到陳媛媛的電話,有些意外。
“他在附近拍照片,正好碰到那個主播在給自強生煎潑髒水,就把那人踹倒,撲上去廝打……”
陳媛媛的聲音中透露著無奈,一直告誡員工優勢在我,坐等對方出亂子就行。
結果員工們沒衝動,粉絲們倒是忍不住出手了。
幸好那幾位拍藝術照的人拉住了蔡森,否則不定打成什麼樣呢。
林旭將手中剩下的半塊炸香蕉送到嘴裡,對陳媛媛說道:
“打架的事情先別管,警方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現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到那個主播的直播錄屏,確認對方栽贓自強生煎的證據,直接起訴他,順便把他所在的MCN公司一併起訴了。”
魯迅曾經說過:粉絲行為,偶像買單。
既然蔡森鬧出亂子,自然得幫著收拾一下。
這會兒那位主播去了醫院,蔡森去了派出所做筆錄,林旭既不能去派出所劫人,也不能去醫院再把那位主播打一頓。
最好的方式,就是起訴那位主播。
我們打人確實不對,但你肆意栽贓陷害,也得付出點代價,別想著躺醫院病床上,等著拿賠償。
陳媛媛答應一聲:
“行,我這就讓公司的法務去做,你抽空去粉絲群裡安撫一下,剛剛大家聽說蔡森打架,都想幫忙呢。”
林旭無奈的捏了捏眉心,一個個的不學好,這是把自己當梁山好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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