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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八年三月初一,宣政殿大朝會。
戶部尚書王安石奏曰:“官家!臣在兩浙路推行方田均稅法,雖然前期困難重重,但到了臣離任之時,方田均稅法早已深入田農心中,且去歲兩浙路的田地稅收比以往要高上五六成,若將此法推廣到大宋全境內,那麼朝廷的田地稅收將會有很大的提升!”
方田均稅法,目前只在河南路,兩浙路,雲南路,越南路,瓊州路,甘肅路,陝西路,青海路,這些地方推行。
這些地方之所以推行方田均稅法,那是因為朝廷掌握著超過百分之七八十的土地,所以即便是豪門地主有所反抗,那也是興不起什麼風浪的,但如果在全大宋推廣的話,那麼反對聲將會更高。
方田均稅法保證了底層百姓的利益,但卻損害了地主階級的利益,因為若要實行方田均稅法,就必須清丈田地,如此一來,地主隱藏不納稅的田地也將通通被查出來。
歷史上王安石變法,方田均稅法推行受到的阻力很大,所以最終結果也僅僅只是在少數地方推行而已。
內閣次輔文彥博出言道:“官家!兩浙路推行方田均稅法,田地稅收較往年確實增長很大,但我大宋各路基本上都是實行兩稅法,且國家的土地大部分都掌握在地主豪門手中,若推行方田均稅法,這些人勢必將反對,屆時國家定然生亂,望官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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