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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代言合同的關係,林風一行人都待在別墅。
午飯是董小妹去食堂打包帶回別墅。
高海和楊凡三分鐘快速解決午飯,又投入繁忙的工作中。
下午五點。
“風哥,29份代言合同已經簽下,晚上十二點之前打款,合同正式生效。”
楊凡左右搖了搖有些痠痛的脖頸,長長呼了一口氣,對林風道。
“29個代言,一共多少?”
“稅後,最低的是兩年八千五百萬,最高的兩年一億兩千萬,29代言合同,合計十八億一千兩百四十萬。”
楊凡計算了一下,說道。
“如果不是要求兩年一簽,合同會更多。”
很多大的公司,大的財團,正是抱著押寶的心態才簽下林風。
而林風卻要求代言合同兩年一簽。
兩年後,如果要續簽,代言費要漲百分之百,也就是每隔兩年,代言費要翻一倍。
這對很多想要押寶,但是經濟實力不強的公司來說,無法承受這種翻倍的代言費。
林風雖然現在知名度很大,全國矚目,但在最近三年,其實無法帶來太多的粉絲效益。
畢竟還太弱了。
起碼得等他三年後,參加全國高校榮耀聯賽,才有價值,而三年後,支付的代言費,早已破億。
而等林風真正進入榮耀職業聯盟,成為職業選手,起碼要六年。
六年的時間,代言費已經翻了兩翻,不是一般公司可以接受的。
當然,對於大財團和大公司來說,以林風未來的潛力和發展,也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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