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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場戲很簡單,就是拍方淮南在審訊室裡面的戲份。
這場戲很短,真的很短。
哪怕最終導演上映的時候一刀未剪,這場戲的時長也不會超過五分鐘,但是它卻是串聯起整部電影的情緒的關鍵。
丁導要把這場五分鐘的戲按照電影發展的順序,分成三段分別插入劇情裡面,分別是華子剛被捕的時候,和電影中段華子跟警察的言語鬥智,以及最終局面被警方開啟,華子眼睜睜看著局勢如同山體崩塌一般朝他砸來。
這場戲對方淮南的要求非常非常高。
它要求方淮南必須在短短五分鐘的戲份裡面,呈現出三種截然不同的精神狀態,可以說完全是考驗一個演員的專業素養。
這也是為什麼丁導最開始沒有考慮過要租借場地拍攝的原因。
因為如果他們自己搭建場地,那麼哪怕方淮南演得不好,他們在自己的場地裡面也有足夠的時間去把這場戲給磨下來。
但是如果是租借場地……那他們就沒有多餘的時間去給方淮南調整準備了。
不過丁勝看方淮南平時的表現,也不像個撐不起場面的,再加上他是自己託關係租借的場地,所以最終還是答應了方淮南的提議。
只是想著如果方淮南最終拍完的效果不好,那大不了他們再回劇組重新搭建場地補拍唄。
出一趟外景不容易,劇組需要排程很多人手。
劇組原本準備好的群眾演員因為人數實在太多了,根本沒有辦法帶去拍攝場地——而且人家也不讓帶那麼多人過去,畢竟是個正經的警方用地,雖然允許他們租借場地宣傳一下,但是真的烏泱泱帶幾十個群演過去也不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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