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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是一個好東西,林肯喜歡和有自我理智的東西交流,但很明顯,無論是憎惡還是浩克,都不是擁有理智的傢伙。
所以,林肯只能先打幾拳,打的時候再把話說清楚。
這樣,他所說的話就會伴隨著鑽心刻骨的疼痛烙刻在憎惡他們心裡,不會被輕易遺忘。
追求力量和對手的憎惡已經恢復了平靜,在渾身突出的骨刺骨節被林肯要麼折斷、要麼拔除之後,他唯一的念頭就是找個安靜的、可以不被別人打擾的地方自閉。
他害怕,害怕自己如果再出來,可能真的會被林肯活活打死。
憎惡感覺得出來,如果不是浩克中間橫插一腳,他說不定已經被林肯用熱視線活活燒死了。
至於浩克,一開始他確實很憤怒,但在渾身的骨頭被林肯一拳一拳的錘斷之後,他也變得安(自)靜(閉)了下來。
浩克本質上是一種在伽馬射線中誕生的憤怒型人格,在班納長久的壓制中,浩克更像是一個擁有強大力量的熊孩子,而並非純粹的野獸或者惡人。
這和憎惡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
不過這對林肯來說問題不大,只要對方打不過他,他就能用拳頭和暴力說服對方好好聽自己的話,就像現在這樣。
自由的紐約人民各個都有一身了得的緊急避險本領,即便是在百老匯大街上猝不及防的遇到兩個伽馬射線怪物進行戰鬥,也能於一片混亂中找準自己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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