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團前一秒還在祈禱,時間過去那麼久,時慕揚認不出黛寧,結果下一秒,發現馬甲根本不存在的。
“黛寧,你別慌,虐待時慕揚的,是你父母。你雖然……咳,讓他穿草裙跳舞,可是當時你才五六歲,年少無知,應該、應該沒事的。”
“其實,還有件事哦。”黛寧慢吞吞說,“我十三歲時,在宴會,也見過他一回。他哥哥拜託我誣陷他,讓我說他摸我屁股。”
青團目瞪口呆:“你、你沒……”
“我同意啦!”她毫不心虛,“他哥哥說送我別墅嘛,我十二歲就想要一個粉紅色的別墅,可我爸媽覺得粉紅色不好看。”
後來時慕雲還真把別墅刷粉了送給她。
青團試圖搶救:“你誣陷他以後,他很慘嗎?”
“也不是很慘哦,都是小事。”黛寧回憶著道。
青團聞言,燃起希望。
“就只是被他爸爸打斷了一根肋骨。”還有件事她選擇性遺忘,當時為了演得逼真,她還補刀,為了表達自己的生氣,光著腳丫,在少年時慕揚臉上蹍了蹍。
青團:“……”
但是奇了怪了,青團心想,為什麼時慕雲要讓紀黛寧一個未成年小女孩,在宴會上誣陷時慕揚,別的人不行嗎?
“因為時慕揚很謹慎。”黛寧說,“而且,我知道,我十三歲時,他暗戀我。”
所以她才會那麼簡單,就誣陷成功。
如果不是情況不允許,青團真想脫口而出一種植物。
青團回憶了一下書中的事,時慕揚原本叫紀慕揚,十歲時在紀家寄養了一年,以紀老爺子兒子的身份。所以黛寧喊他小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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