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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過後譚綿綿又去了鎮上一次,寄新做的藥給譚爸爸用。
其他的常見藥,給了老方,又換了五十幾塊。
這錢,可比當衛生員拿工分賺的多。
她去供銷社,那售貨員已經和譚綿綿相處熟悉了,只把人當做家境不錯的下鄉知青,這次來還給她推薦了女士皮鞋,全鎮就來了三雙。
有一雙還是被預定了的,供銷社主任親自交代的,那雙鞋子都被藏起來了。
當然,售貨員只會說只剩下兩雙,不會說主任的小動作的。
譚綿綿問了鞋碼,是她能穿的三十七碼,便要試試。
“這鞋子不錯,我要買。”
譚綿綿一隻腳已經穿進去了。
不管身後的人為什麼說這句話,先開後到,她為先,自然是她先決定要不要。
而且這又不是競拍場,她也買得起。
就不管身後氣急敗壞的哼唧聲。
“譚知青,你怎麼有錢買這個,我弟弟又給你錢了嗎?”
她不打算摻和,身後的女聲變男聲,開口就是陰陽怪氣。
譚綿綿把另外一隻鞋也穿上,覺得挺合腳的,就先和售貨員說:“這雙鞋我要了,錢給你,開票吧。”
售貨員自然是立馬去開。
至於矛盾不矛盾,她不摻和。
譚綿綿做完自己的事情,才回頭看季玉,季玉已經一臉義憤填膺的安慰身邊的女人:“高同志,你別和她計較,她孤身一人,只能扒拉我弟弟要點好處,你不同,你是獨立完美的女同志,咱們再看看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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