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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有戀物癖,這跟他的成長環境有很大關係,說的簡單點,就是窮。
每個人都渴望出人頭地,也渴望被人認可,可李大同有這個想法,卻沒有這個能力。
沒結婚前,之所以偷別人的東西,不是想拿來換錢,也不是享受偷竊的快-感,而是透過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窺探他人的隱私,這種窺視感,讓他無比的享受。
結婚後,這個毛病暫時緩解了,可因為妻子過於強勢,又極度看不上他,再加上兩個人沒有孩子,使得他在家裡過的非常窒息。
在家裡受氣不說,出門在外,還被別人指指點點,這讓一肚子委屈無處訴說的他,再次重操舊業。
相對於以前,成為計程車司機之後,他想得到別人的東西,更加的方便和容易。
一開始,只是撿別人丟在車上的東西,反正都是一些不值錢的東西,也沒人在意,可有一次,他拉了一個小姐,對方錢包拉在他車上。
錢不多,也就不到兩百塊錢,李大同撿到之後,沒有動裡面的錢,就是拿到了一張照片而已。
事後,女人回來找錢包,李大同就把東西還給對方,可女人卻說錢少了,揚言要報警,李大同想要解釋,可對方根本不聽。
許陽看到這兒的時候,已經看出來了,這女的就是想趁機訛錢。
李大同本身就不善言辭,又因為長相問題,處處被人嘲笑,而這種混跡風月場所的女人,那嘴巴說話自然是不乾不淨,在爭吵的間隙,女人不斷出口傷人,這讓李大同第一時間想到他老婆,殺心漸起,可他還是沒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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