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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神明的權柄,是可以擁有多種定義的。
一個定義,你提前占上了,後來者就用不了。
除非佔據這個權柄的神徹底隕落,否則被佔了就是被佔了。
後面再想透過這方面成神的人就只能掛在你的神系下面,當你的從神。
骨頭硬的,受不了給別人當小弟,那你就只能重新再走出來一條路。
然而......
千朝光這可倒好。
自己連自己的宗教還沒發展呢,甚至教義都還八字沒一撇呢,自己就蹦出來一名聖徒。
還直接對光明做出了兩種定義!
這tm上哪說理去!
更為讓千朝光感到意外的是,他根本沒想過自己第一次點燃神火就出SSR這種情況!
原本出於神明體系的超高相容性,他是想先創造一個鍛造之神的神格來試試水的。
反正這東西也不像鬥羅神這麼拉,一個人只能擁有一種神位。
到時候,等先試驗一下沒問題了,再去嘗試搞一搞光明之神和不死之神的神火。
至於聖徒這種虛無縹緲的玩意,他根本就沒想過這方面的事兒。
結果沒想到......
鍛造神火還沒整出來呢,陰差陽錯之下,光明之神的神火反倒先點燃了,同時還附帶救贖與希望這兩個從神的權柄。
這事兒鬧得......
只不過有一件事需要明確。
點燃神火,這僅僅只是一個象徵性的東西。
充其量多了一些對法則或者權柄運用的操作空間,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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