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李牧和本傑明·哈里森,阿爾弗雷德·馬漢,喬治·杜威一起在古巴搞起了聖地亞哥投資公司,本傑明·哈里森三個人所佔的股份並不多,而且是屬於是不能轉讓只拿分紅的那種。
李牧和J·P·摩根合作之後,本傑明·哈里森等三個人手上的股份進一步被稀釋,就目前來說,本傑明·哈里森大概控制著聖地亞哥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左右的股份。
別小看這百分之二,每年所產生的分紅都是以百萬美元計的,用來置換《時代週刊》的股份還真說不上是吃虧還是佔便宜。
不過《時代週刊》的價值也並不體現在收益上,去年全年的利潤加起來也就才一百萬美元多點,算起來和聖地亞哥投資公司百分之二的股份價值也差不多。
《時代週刊》的價值體現在宣傳作用上,如果衡量這一部分的價值,那就算是拿十個100萬來李牧也不換。
也正是因為《時代週刊》的宣傳作用,本傑明·哈里森才願意把聖地亞哥投資公司的股份拿出來交換,對於一個政客來說,輿論戰線的價值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你願意把你的股份拿出來?很好……你想拿出來多少?又想交換多少?”李牧對這事兒的態度是無可無不可,當然如果本傑明·哈里森堅持,那麼李牧也不會為難本傑明·哈里森。
這也算是求仁得仁,各取所需。
“全部,我拿出我所擁有的全部聖地亞哥投資公司的股份,用來交換百分之十《時代週刊》的股份,我只有一個要求,在我需要的時候,能夠全力配合我就行。”本傑明·哈里森也是財大氣粗,根本不在乎聖地亞哥投資公司每年的那點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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