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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自己保持心情愉悅,又不用花一分錢,最好的辦法,就是給自己找一個見不著面的暗戀物件。
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雞早、依然精神抖擻的姜時初,在繞小區跑了十圈後,敲響馮媽的房門,催促馮媽出來做早飯。
馮媽被喊起來的時候,眼袋能載下一條星河。
相較之下,姜時初從頭到腳都洋溢著青春的活力。
從今天早上開始,嘉賓就能使用冰箱裡節目組準備好的食材。
所以,姜時初提出要吃馮媽親手擀皮剁餡的申城小籠包!
馮媽:“……”
馮媽在姜家做了十五年保姆。
可以說,是看著姜時初一點點長大的。
姜時宇驕橫,是許美鳳慣出來的。
馮媽早就見怪不怪。
然而,姜時初以前並非如此。
在馮媽的記憶裡,姜時初是那種非常好打發的孩子。
姜時初姐弟倆上初中那幾年,姜家的條件比起如今還要差一些。
姜時宇是讀申城最好的私立中學,卻也因為學費高昂,姜家供不起兩個,姜時初只能去唸小區附近那所公辦初中。
私立中學距離甚遠,許美鳳夫婦不捨得兒子住校,每天都由姜海開車送兒子上下學。
至於姜時初,則是自己揹著書包走去學校。
姜時宇自小就對飲食特別挑剔。
所以,三百六十五天,她天天都得做三四種早點。
姜時初起得早,看她忙得暈頭轉向,也不出聲打擾,自己從電飯煲裡盛一碗剩飯,再用開水燙一燙,就著前一夜的剩菜就能餵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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