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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流出國取證的計劃不變,老同志們很高興,幹勁兒很足。
韓渝前腳剛帶餘繼顯坐飛機去日本,李明生和刑警老徐後腳就帶三個“學員”驅車直奔東海。
左華峰不解地問:“李支、徐叔,東海海事公安局審過那兩個嫌疑人,我們為什麼還要去審?”
兩個嫌疑人收押在東海公安局的看守所,想見嫌疑人要先找到東海海事公安局的辦案民警,然後一起去看守所提審。
總之,很麻煩。
李明生當年因為出具了一份有瑕疵的火災事故認定報告,不但沒能提副處,連支隊長職務都被擼了,成了一個享受正科級待遇的普通民警。
正因為之前出過事,他現在不管做什麼都無比謹慎,解釋道:“這個案子歸口到我們分局辦理,我們就要對這個案子負責。人家是審過,也做過筆錄,但那是人家審的。
你們不是從部局來的,就是從漢武來的,應該知道東海海事公安局怎麼回事。他們一年才辦幾個案子,就算辦也是治安案件。我們不去提審嫌疑人,不搞清楚情況,光看他們提供的案件材料誰能放心?”
左華峰想想又好奇地問:“我們要不要把嫌疑人押解回來?”
“不用,韓局說了,押解回來太麻煩,等收集固定好證據,再把案子移交給他們,讓他就近移訴。”
“可上級是讓我們統一管轄的。”
“說是這麼說,但做事要學會變通。我們之前抓的幾個嫌疑人,因為一再延期羈押,都被檢察院搞得焦頭爛額。如果再押解兩個回來,豈能不成搬石頭砸自個兒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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