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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打雷來找陶路遙,說人都找齊了,但是要籤個合同才能開始幹活。
陶路遙一看那個合同就知道是李文軍編制的,再看落款也是“文軍建設公司”,就更加生氣。
本來是想找個自己人把這個活幹了,結果還是落到了李文軍的手裡。
他把合同扔在桌上,沒好氣地對譚打雷說:“自己人沒有必要這樣吧。”
譚打雷笑著說:“領導,如果是我一個人幫您幹活就無所謂,關鍵我要找一兩百人來,就必須要為他們尋個保障。不然,我也承擔不起這個風險。而且我們現在也是正規公司,所有專案都要有合同,所有收支都要入公司賬。只能請領導體諒了。”
這都是李文軍教他的說辭,專業,公事公辦,於情於理都讓人拒絕不了。
陶路遙抿嘴不出聲:原本就想著叫譚打雷來做,資金週轉壓力沒有那麼大。
如果現在籤合同,倒還先要付一筆錢出去。那還不如叫省建築公司來做了。
譚打雷又對孔予禎說:“麻煩孔領導也在合同上簽字。”
孔予禎拿起合同看了看,跟過去所有李文軍的合同一樣,讓人佔不到一點便宜也鑽不到一點空子。
孔予禎放下了合同,對譚打雷說:“我們商量一下。”
譚打雷暗暗冷笑:果然被軍少說中了。他們就是沒錢又想找人幹活,覺得我是最好糊弄的,就找上我了。
他起身鞠躬:“行,兩位領導要是有什麼事隨時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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