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五年,秋,上海。
壹
十六鋪碼頭繁華如舊,汽笛長鳴,黑煙嫋嫋,又是一艘遠洋輪船徐徐靠岸。
輪船甲板上站著位西裝革履的年輕男子,他身材很高,腰桿挺得筆直,五官長得更是英俊,帶著金絲眼鏡,頭油抹得整齊,雖不發一言,但這份溫潤如玉的貴公子風采,已讓身旁少女們偷偷用眼尾餘光將他掃了一次又一次。
“少卿兄,少卿兄!”後面追上位略矮小的胖子,長得白淨和藹,帶著小圓帽,拖著個碩大的行李箱,急衝衝奔上甲板,有些興奮地對男子道,“留學五載,總算回來了,啊——還是咱上海的氣味好聞,大閘蟹、八寶雞、油爆蝦,真真是想死我了。美國就算再強,飲食之道還是差了咱們何止十萬八千里?!每天麵包牛奶,牛奶麵包,我都快吃出個鳥來了,這次回來你可得陪我去酒樓大吃大喝一頓。”
慕少卿微微轉過頭來,衝著好友笑了笑:“你這隻吃貨,船上這些日子,唸叨得我耳朵都快疼了,行,過些日子,咱們去榮順館大吃一頓,帶上你那引以為傲的媳婦兒。”
“那敢情好,我家媳婦可是聖瑪利亞女校畢業的,我娘當初還嫌她書讀得多,怕她心高氣傲無德行,不會相夫教子,死活不樂意。現在家裡生意被她接過手,蒸蒸日上,倆婆媳關係可好了,我娘天天誇她知書會算又顧家,做事別人佔不了便宜,比自己個文盲強,”何思麟提起自己那死皮賴臉追回來的好媳婦,就往死裡誇。他確實也有誇的本錢,他媳婦出身書香門第,父母開明,雖相貌平平,卻最是聰明伶俐,在美國讀書時給丈夫寄的幾首小詩,讓一眾留學生都讚歎,尤其是那些受父母之命娶了鄉下婆娘的,更是羨慕不已,只道娶妻當如是,慕少卿雖不說,心裡也暗暗有些贊同,奈何他受父母之命,自幼訂了娃娃親,臨出國前為怕他在花花世界心野,被不要臉的狐狸精勾搭,強令年僅十六的他與十四的未婚妻拜堂成親,只是當時新娘年紀尚幼,沒讓他們圓房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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