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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不要遠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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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這樣子之後,小染就不敢和自己的孃親告狀了。而寧麗自己發現,這些人在背後嘰歪自己之後,也不再隨意和他人吐苦水了。

而這個夫人是真的心疼自己,還會給自己買一些小衣服,以及好吃的東西。

聽那個夫人的意思,她是要把自己的孃親招為店鋪裡面的夥計。但是,要簽下契約。

小染聽過契約這個東西,之前,就有人想要自己的孃親去做僕人,要籤賣身契。

本來寧麗是想要答應的,但是,看到小小的小染,她又拒絕了。她不想自己的女兒小小年紀就要對其他的同齡孩子卑躬屈膝,低頭討好。

如今的小染已經很懂事了,她會天天跟著自己一起去採花,一起去賣花。寧麗不想要小小的小染想太多不屬於她這個年齡的東西。

郭志純想了想之後,就向潔瀅提議,把寧麗和小染都招為這個地區分店的負責人吧,這樣,她們以後也好生存。

但是,潔瀅沒有立馬同意。她把寧麗她們留下來之後,可能發生的糟糕的事情都和寧麗、小染以及郭志純分析了一遍,再讓寧麗自己決定。

郭志純倒是沒有想到過,要是寧麗原來的丈夫和家人找上門來,她們倆,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和一個只有五歲大的孩子要怎麼辦?

寧麗想了一個晚上,最終決定到時候,和郭志純她們一起離開,不待在這個地方了。

寧麗透過潔瀅的提醒,還想到了以後。以後,自己肯定是要給小染訂一門好的親事的。但是,有了之前潔瀅的預設,寧麗覺得,自己的家人和自己的前夫一家,絕對不會放棄可以佔便宜的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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