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也許會有些蛛絲馬跡的發現,但也有可能南轅北轍,反而誤了事情。
所以姚隊希望從秦睿這裡獲得更多的支援。
“假設你提出來的推論是可靠的,那麼我們可以試著從連環兇案的角度出發,連環殺人犯改變目標群和作案手法標籤,主要可能的原因包括意外:犯案被撞破,證據被截獲等等可能直接威脅到罪犯的危機,再來是犯罪心理的自然演變,也就是罪犯由原來的對映心理,把殺人犯罪建立在相類似的人物身上,開始轉變為尋求憤怒的根源,直接面對使他受刺激的人或事物。
從之前的連環案件上看,兇手的慎密程度不太會引發意外情況,而陶媛的身份也侷限了她不太可能成為撞破兇手犯案或者截獲證據的那個人。
那麼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罪犯心理的演變,有事情源刺激他由對映人物轉變到根源人物之上。結合陶媛的案件,這個刺激源只可能是彭亮與陶媛的訂婚,不然兇手不會冒險選擇在這個日子在陶媛這樣的公眾人物身上犯案。這和單獨分析陶媛案的動機也是吻合的,那就是情殺仇殺。
所以單從正向推理說來,犯罪心理上是能夠說得通的。但逆向說來,這些都是假設,沒有證據支撐很可能會出現偏差,我的建議還是先對比全國近十年的案件,排除法吧,倘若真沒有其他可能性,也可以嘗試一下從這種假設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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