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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天下三分,呈鼎立之勢。
天下之爭,在人和,在地利,更在於天時。
自先秦伊始,天象曆法便成為了王朝承應天命的象徵。
《尚書·堯典》中就有:“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並且已經知道一年“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大戴禮記·夏小正》一篇被認為是出於夏代,記錄了一年中十二個月的天象和物候,以及相應的生產生活活動。
秦朝及漢初,採用的是秦朝的《顓頊歷》,以十月為歲首。但《顓頊歷》並不精確,到漢武帝時已出現了“朔晦月見,弦望滿虧”的錯亂現象。
於是漢武帝令司馬遷、落下閎、鄧平等改《顓頊歷》而作《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採用有利於農時的二十四節氣,在無中氣的月份,插入閏月,調整了太陽周天與陰曆紀月不相合的矛盾,使朔望晦弦較為正確,
雖然官方實行太初曆,但是太初改歷考慮了太多政治和迷信內容,並未盡得人心。
此後雖然朝廷一再打壓,但四分曆借殼重生,以讖緯迷信為基一直傳承不斷。
到後漢章帝時期,政府改歷,四分曆又替代太初曆而上位,但是其實當時的四分曆,還很不完善。
東漢賈逵討論曆法的時候已經提及,當時已經發現月亮執行不均勻,四分曆沒有很好地計算這一點,而是統統採用均勻的速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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