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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價格已經很公道了,你也是說十年後就能翻倍,但是,我這錢要是用到別處,說不定還能翻幾倍。”
這個老闆也是個人精,在季安寧討價還價之下,最終給她按照五十五一克買下。
季安寧也不傻,她這個金條的純度確實夠純,要不然對方怎麼可能跟她遊說。
拿到了錢後,季安寧就拿著李家友幫忙辦的邊防證,跟著劉浩一起去了鵬城。
這個地方她一點都不陌生,尤其是那個賣小商品的天橋下面,當年她跟著朋友偷偷進來,沒有暫住證,更是連張身份證都沒有,無處可去的她,只能和朋友一起在天橋下睡了一個星期。後來在一個朋友的帶領下,她們三個去了一個工地搬磚,工資的確是不錯,一個人一天八十塊錢,這在當時可是算高的。但那也是用命賺來的,近四十度的高溫,那個磚頭摸在手上都燙手,她們就這麼不停歇地將它們給從這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在這裡,她幹了三個月,最多的感觸就累,還有驚歎這個城市的繁榮。
不過,再怎麼繁榮的地方也不屬於她這種小市民,也幸好工地上沒怎麼查暫住證,她們才能安安心心做上三個月。結果出來後,就被抓到了,然後就被送了出去。
送出去後,她就再也沒來過這個城市了。
懷揣著十五萬的鉅款,季安寧踏上了去往鵬城的路,手頭有五萬她交給了徐耀輝,讓他作為廠裡廠日常開銷。還有十萬給了王大偉,他最近又接了一個建廠的工程,就是工人的住宿什麼的,還需要租房子,並且還有一些需要購買的建築用具也該提上了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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