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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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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魔·劍】

詭物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退魔,目為全潮,窮盡贏渤。汝等既是迷中倍人,如我無差別。

效用一:退魔、斬妖、殺邪。對所持者認為一切邪惡之人、妖、鬼、怪,近戰剋制。如,對鬼魂,等同於陰兵;對火妖,等同於水劍;對水鬼,等同於火劍。不累煩舉。

效用二:可根據持有者的心念,自動幻化外形,僅第一次入手時可定,有長寬高限制,最長為三尺,當前為【劍】

效用三:可根據持有者的實力,提高傷害上限層級,最高為【八色天】級,當前為【散階】

負效用:欲使用其斬殺邪惡之前,須窺破欲斬殺的邪惡之人、妖、鬼、怪的【形】【因】【理】

【形】鬼怪真身;【因】邪惡誕生的原因;【理】持有者斬殺邪惡的公理

注1:這是一個心存公理而死的善鬼遺物,所以沒有負效用,只有限制——世間離恨何時了,不為英雄少。

注2:劍柄有形、因、理三字,見鬼形,形字亮,其他二字同理。

…………

原來如此,吳青瞄了一眼常英的劍柄,劍柄上三個鏤空的字。

按照馮成貴所言,三級鬼的外形是一個孕婦,那如果眼前的孕婦就是三級鬼,那劍柄上的【形】字就會亮起,現在沒亮,那這個孕婦就不可能是鬼怪。

【退魔劍】除去限制太噁心人,效果強大,可以針對不同的鬼怪,產生不同的剋制效果。不愧是緝私二隊隊長所持詭物,但吳青卻死死看著效用三說明中的【八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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