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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幼居的建立,絕對算得上是一個開創之舉,作為“中國古代第一所孤兒院”的創辦人,不出意外的話,劉景必然會因這件事而名垂千古。
是以他當得起任何襃贊,不過對於嚴肅的稱頌,劉景雖然內心自得,臉上卻並無者喜色,開口說道:“慈幼居固然是善政,但這終究是‘揚湯止沸’,舀動沸騰之水,使其不沸,何濟於事?還是要想辦法絕薪止火才行。”
“明廷之言甚是。”嚴肅自然知道劉景話中的意思,他之所以會設立慈幼居,是因為酃縣百姓生子,多不舉養之故。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二人作為酃縣長吏,必然要好好調查一番,最後得到的答案,簡直是觸目驚心。
眾所周知,大漢朝徵收人頭稅,主要以算賦和口錢為主,十五以上至五十六歲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繳納“算賦”一百二十錢。七至十四歲的幼年男女,每人每年繳納“口錢”二十三錢。
兒童人頭稅“口錢”,早在漢代以前就已經存在,原本只徵收二十錢,漢武帝時,因征討匈奴,導致軍費大增,國家財政入不敷出,是以將徵收口錢的年齡降至三歲,並增加三錢為購置車馬兵器之用,總計二十三錢。
直到漢元帝時,名臣貢禹上書,認為武帝征伐四夷,重賦於民。小兒三歲就開始徵收口錢,導致百姓生活困頓,生子難以舉養,唯有殺子,甚是可悲。因此建議將徵收口錢的年限重新變回七歲,二十三錢的口錢徵收數額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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