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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四十而不惑’,《禮》曰:‘四十強而仕’。是故國家有言:‘孝廉、茂才者,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
然世間有茂才異行者,若顏淵、子奇,則可不拘年齒。
自古‘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至理之言也。
長沙劉仲達,為人德行素著,才略深茂,為江南冠冕,雖未弱冠,亦為國之棟樑。今特舉劉仲達為茂才,守當陽令……”
站在室中央的州吏雙手端著劉表的委任書,大聲宣讀,四下一片安靜。
事情沒有出乎大家的預料,劉表果然舉劉景為茂才,委以縣令之職。
漢代縣之長官,人口萬戶以上為縣令,俸祿在六百至千石之間,人口不足萬戶為縣長,俸祿在三百石至五百石之間。
而茂才,只有三公、光祿勳、監察御史等及十三州刺史、州牧可舉,每年不超過二十個名額,珍貴程度遠遠超過孝廉,起步就是六百石至千石縣令之位。
劉蟠身份敏感,只能選擇沉默,桓階則神情略有焦急,拼命向上方的張羨使眼色。
張羨知道桓階的意思,劉景若是投靠劉表,對他將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首先他會被認為不愛惜人才,其次龍丘劉氏必將離心,最後,以劉景之聲望,如果倒戈一擊,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當然,一旦劉景真的這麼做了,他的名聲也定會遭到重創,張羨再怎麼說也是他的故主,若反戈一擊絕對會受到世人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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