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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提議道:“賭坊的打手們,都是過命的交情,我隨時都可以調遣,讓他們盡力去查。”
能不能查得出來,都要試一試。
吳翠翠不贊同,“大海撈針,未必管用。”
賭坊一日十二個時辰,都是有打手輪班站崗。
當時賭坊還沒解散,幾十個打手都沒能抓到那人的蹤跡,現如今,時隔許久,再去抓人,豈不是更難!
期望太渺茫,如果是無用功,那就沒有執行的必要。
老闆娘眉心打結,心裡發慌,她之前是不是鋒芒太露,讓人看出端倪了,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
還是識人的本領太差,養虎為患,身邊一直留著一條會偽裝的毒蛇?
吳翠翠問道:“除了信封,還有沒有其他的東西?”
宋公子道:“沒了。”
什麼都沒有。
線索就此中斷。
老闆娘攥緊拳頭,思慮再三,心裡好生不踏實,起身,拉著宋公子,“這裡不安全,咱們還是走吧。”
天大地大,總會有安身之所。
那人能拿到宋公子生父的親筆信,就說明那人一定知情。
這種人是禍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打得過就打,打不過就跑。
不丟人。
宋公子還算冷靜,望著老闆娘焦躁的眸子,安撫道:“你先冷靜,咱們走了,還能改名換姓,但咱們的容貌不能改變,早晚還是會被認出來的。”
更重要的是,他們要是走了,萬一連累吳翠翠一家,那就是滔天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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