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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翠翠言簡意賅,緩緩吐出兩字,“報官。”
無論古今,遇到事情,找警察蜀黍,總是沒錯的。
這個年代,沒有警察,只有捕快。
捕快上面,有縣令。
縣令上面,有知府。
知府上面,有總督巡撫。
再往上,就是金鑾殿了。
在窮鄉僻壤的牛頭鎮,縣令,也就是縣太爺大人,統管全縣大小事宜。
吳翠翠不主動惹事,但事情來到她眼皮子底下,她也不怕事。
“娘,報官……能行嗎?”劉氏咬著唇角,欲言又止道。
聽說新上任的縣老爺,是個出了名的愣頭青,得罪了不少人,鎮上的金財主前段日子,主動登門拜訪,縣老爺的面都沒見上,連同帶去的厚禮,一併被丟出來。
背地裡,都說新來的縣老爺胃口大,看不上金財主送去的小恩小惠。
金財主家財萬貫,他送去的禮,縣老爺都看不上。
她們就是普普通通的農婦,一沒背景,二沒足夠令縣令大人動心的銀票。
炸雞攤子這檔子不大不小的鬧劇,縣老爺會浪費精力插手管嗎?
劉氏垂眸糾結,然而,吳翠翠根本不在乎縣老爺胃口究竟大不大,更不在意縣老爺會不會插手管。
她只是提前和當官的知會一聲,讓縣老爺心中有數,是那群漢子主動挑釁在先。
如果再有下次,或是讓吳翠翠在路上遇到那幫人,她做出的任何事,都是有情可原…….
“吳婆子,我和你去。”對面的買菜大娘撐著柺杖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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