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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循聲望去,發現咖啡廳的一角坐著的是一箇中年婦女和一個穿著黑衣的年輕人。
這中年婦女王越不認識,但這黑衣男人……就算化成灰,王越都認識。
因為,這人正是昨天晚上靠碰瓷從他和趙景龍手中賺夠了三十萬彩禮的黑衣男人!
挺巧的啊……
自己隨便選一家店都能遇到他……還真是緣分呢!
中年婦女穿著一身普拉達,一臉尖酸刻薄相,別人穿普拉達是穿普拉達的惡魔,她穿普拉達活脫脫穿普拉達的魔鬼。
明明一大把年紀,也沒有那個氣質,還穿一身年輕人都不一定敢穿的大花衣,一眼望去,如果王越不知道這裡是咖啡廳,他還真以為這裡是馬戲團的休息室。
“得了吧,你有幾斤幾兩,我不知道嗎?一天你怎麼可能湊得到三十萬,這三十萬十有八九都是借來的,彩禮都要到處去借,我怎麼放心把女兒嫁給你?”
中年婦女點了一杯紅茶拿鐵,拿一根牙籤攪了攪,放了半袋糖,小口啜飲了一番,這才繼續一臉嫌棄地說道。
“喏,你看到沒有,這可是普拉達鑲鑽的手鍊,一根都要賣七八萬呢……我現在都戴這樣的手鍊了,你覺得我還差你這三十萬嗎?”
“你!”
黑衣男人氣得渾身發抖,看他的模樣,已經氣到想要掀桌子了,但是他手放在桌子上的時候,他青筋直冒的手還是軟了下來。
“我不想和你談了,我想和莉莉談,如果莉莉不願意和我在一起,我轉身就走,如果莉莉願意和我在一起,那我這一輩子無論如何都要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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