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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晨橋又攤上了一件大事——他和粗脖子在純譚市一家地下賭場賭博,一下子輸掉了二十萬。
這件事菲春不知道,他爹孃也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可是,賭場老闆已經來他家一次了。
因為是他自己居住,只有找他幹活的貴良一個人知道這件事。
“張晨橋,錢和人皮,今天我們無論如何都要帶走一件東西。”
老闆像一個剪髮頭裝扮的婦女一樣,無名指上帶著一顆碩大的鑽石戒指,閃爍著耀眼的光芒。
說話的時候,根本看不到他的嘴唇在蠕動——他的嘴唇上下已經被黑色濃密的鬍子遮掩住了。
他的聲音非常低,低的有些令人髮指,低的令人毛骨悚然。
他的眼睛比燈泡還明亮,發出一束束逼人的強光。
他坐下來說話的時候,一把匕首已經插在晨橋的桌子上。
晨橋見狀立刻從沙發上站在他面前,下跪求饒。
“寬容我幾天好不好老闆?今天我手裡實在沒錢了,容我再借借行不行?”
晨橋一副卑躬屈膝的樣子,聲音顫抖,雙腿抖動著跪在老闆面前祈求道。
“張晨橋,你不要賴賬了,我把話給你挑明瞭吧,兩樣東西——要麼帶走錢,要麼帶走你的人皮,我讓你二選一好不好?”
晨橋一聽老闆這話,嚇得幾乎尿了褲子。
人家這次來討債,看樣子是不給錢就要命。
這可咋辦呀?
這可咋辦呀?
這可咋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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