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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晃,便到了昭武八年(1652),正月初八。
開朝當日,朱媺娖便讓禮部有司準備兩件事,定王大婚,以及永王大婚。
訊息傳開後,雖未登報,卻也在南京城引起了一番熱議。
“定王、永王也要大婚了嗎?時間過得可真快呀。”
“陛下登基都七八年了,能不快嗎?”
“不知這兩位大婚朝廷將會如何操辦。”
“崇禎萬歲爺殉國,當今天子只有坤慶公主、定王、永王三位至親,此番兩位親王大婚,肯定會好好操辦。”
“那要花費許多錢吧?”
“花錢多怕什麼?如今朝廷和陛下可都不缺錢。另外如今朝廷採買也公道,不會壓價,咱們南京城裡的商賈說不得要大賺一筆呢。”
“···”
朝野的議論,絲毫沒有影響到定王、永王的大婚準備工作。因為此番為兩人大婚,都是從朱媺娖的內帑中拿錢,不動國庫絲毫。
因為兩場大婚都是大肆操辦,需要採買不少東西,還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南京的經濟。
不過,朱媺娖沒想到的是,她讓兩個弟弟大婚,竟然給自己引來了一樁麻煩事。
初十日,下午。
禮部尚書黃道周求見。
入得武英殿後,他卻是呈上一封奏章。
朱媺娖看了笑道,“什麼奏章竟然需要大宗伯(禮部尚書)親自送來?”
黃道周滿臉嚴肅地道:“乃是關乎我大明安危之重事、秘事,臣身為禮部尚書,不得不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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