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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昭武五年,大明一些新制度也逐漸明晰起來。
比如說巡撫是否兼管軍事的問題。
在內地省份,一般來講巡撫是無權調動該省衛戍軍的。至於其他省份的衛戍軍,以及更高級別的邊防軍、禁衛軍,一省巡撫就更不可能調動了。
最多是透過影響本省巡警廳,調動省內的武裝巡警。就這,還得是巡撫威望足夠,調兵理由足夠,巡警這邊肯聽他的話才行。
若是遇到省內出現較大的匪患,或者是什麼勢力叛亂,朝廷可以授予巡撫臨時排程衛戍軍的權利,但也可以由軍務院直接命令該省衛戍軍某鎮總兵負責剿匪、平叛之事。
所以,內地省份巡撫的主要任務就是搞好文治,如本省的吏治、交通、水利、民生、經濟等方面的工作。
邊省巡撫就不同了。
其授職時一般便會被朝廷加兵部侍郎銜,到任後擁有調動本身衛戍軍的權利。
當然,不論是在文治方面,還是在軍事方面,邊省巡撫一般都會受到總督轄制。
如調遣衛戍軍,只要數量達到一個鎮,必須請示總督,獲得許可方可。也即是說,邊省巡撫是調不動衛戍軍總兵的,唯有總督方可。
除此外,如今大明不論是巡撫還是總督,衙門中都有電訊組,可隨時和朝廷中樞,和朱媺娖聯絡。
所以,即便是許可權內的調兵,他們也會先透過電報向軍務院報備,再行動。
章曠任北直隸巡撫後,前一兩年的工作主要還是協助堵胤錫做好軍事方面的佈置。一為防虜,二為收復失地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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