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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來到昭武二年五月初四。
這一日,柳如是按慣例到武英殿向朱媺娖稟報報社相關事宜,並送上明日即將刊發的《大明報》旬半刊。
如今《大明報》五日一發,朱媺娖還是能做到每期發行前必閱的。
算是為報刊內容又上了一道保險。
等到以後《大明報》成為三日刊,乃至日報,她估計就沒法這麼做了,只能將權利下放。若出了事,也只能事後問責。
大概瀏覽完報刊上各版內容後,朱媺娖微笑點頭,表示還算滿意——尤其是對柳如是的“自傳”文章,以及陳子龍的“基層改制”新政宣傳文章。
見柳如是並沒有退下的意思,便問:“還有何事?”
柳如是拱手道:“啟奏陛下,如今京報等野報日益猖獗,其屢屢抄襲我《大明報》文章不說,數日前所發表報刊中竟然還刊登文章,諷評朝廷‘禁妓令’。
微臣以為,這些野報已經到了不得不處理的時候了。”
說完,柳如是呈上了她所說的那一期《京報》。
所謂“野報”之言,是指除朝廷邸報、《大明報》外的其他未經官府許可的民辦報紙——事實上,在大明朝此時民辦報紙皆不向朝廷報備,自然也無經官府許可之說。
因為大明根本就沒有文字出版管理的意識。
宋有文字獄、清有文字獄,明朝雖然也有(以洪武和嘉靖時為最),但到了明末,風氣開放,朝廷掌控力變弱,對民間出版文字的約束力基本等於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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