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第一百八十四章 禍水東引,以詭制詭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go-->

存天理,滅人慾!

在理學家、衛道士看來,“天理”不僅是抽象的玄理,更是實際存在於現實中的綱常名教、尊卑等級。

他們認為,人受到慾望的驅使,往往會走向天理的反面。

因此,為了維護天理,必須對人的慾望加以抑制。

然而,這種壓制往往過猶不及。

人之飢寒呼號、男女哀怨、以至於垂死求生...等等求生存、免飢寒、成家室的正常欲求,都被他們視為邪惡的“人慾”。

都要用“天理”狠狠鎮壓下去。

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順,謂之逆。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一個人身份卑賤、年歲幼小、地位低下,那他就不配有自己的聲音、思想、訴求,只能選擇服從。

嚴格保證上下尊卑,絕對不可逾越綱常理法一步!

不過,這個儒學流派雖然對那些地位低下的個體極端的不友好,卻備受統治者的青睞。

所謂“父母官”的稱謂,便是這種綱常思潮的遺毒,也是一種大病。

隨著時間推移,這種理論也越來越極端。

在大炎朝的時候,終於活化為了一個名為【衛道士】的【詭異】,用自己的行動堅決捍衛扭曲的“道學”。

“因為大炎各地的人文、傳說、民俗...等等各不相同,在赤縣神州各地遊蕩的【詭異】自然也不一樣。

比如能讓人‘發財’的【喜神】就只在鈞州活動。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