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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天理,滅人慾!
在理學家、衛道士看來,“天理”不僅是抽象的玄理,更是實際存在於現實中的綱常名教、尊卑等級。
他們認為,人受到慾望的驅使,往往會走向天理的反面。
因此,為了維護天理,必須對人的慾望加以抑制。
然而,這種壓制往往過猶不及。
人之飢寒呼號、男女哀怨、以至於垂死求生...等等求生存、免飢寒、成家室的正常欲求,都被他們視為邪惡的“人慾”。
都要用“天理”狠狠鎮壓下去。
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順,謂之逆。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一個人身份卑賤、年歲幼小、地位低下,那他就不配有自己的聲音、思想、訴求,只能選擇服從。
嚴格保證上下尊卑,絕對不可逾越綱常理法一步!
不過,這個儒學流派雖然對那些地位低下的個體極端的不友好,卻備受統治者的青睞。
所謂“父母官”的稱謂,便是這種綱常思潮的遺毒,也是一種大病。
隨著時間推移,這種理論也越來越極端。
在大炎朝的時候,終於活化為了一個名為【衛道士】的【詭異】,用自己的行動堅決捍衛扭曲的“道學”。
“因為大炎各地的人文、傳說、民俗...等等各不相同,在赤縣神州各地遊蕩的【詭異】自然也不一樣。
比如能讓人‘發財’的【喜神】就只在鈞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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