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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收?”
徐正華詫異地看過去。
管玉蘭笑容滿面的樣子,把支票遞過去,“是!他說他們公司剛開過會討論,同意150萬的報價,把你的歌手約賣給正華音樂。”
這可真是……真尼瑪賤!
好說好商量,就非得左糾結右拿捏,死活不肯鬆口。
你要掀桌子了,他們卻馬上就慫了,到手的錢都不要了。
徐正華接過支票來看了看,失笑,刺啦一聲直接撕掉了。
撕成四半團吧團吧要丟,但想了想,還是問大劉借了打火機,直接給點了。
然後他才走到沙發上坐下,小口的喝水,“說吧,他想怎麼著。”
管玉蘭臉上笑意不減,在他身邊坐下,說:“他說版權的事情可以商量,但是一半太多了,他們只肯給49%。”
這說的當然是靳曉青新歌的版權歸屬問題。
那就是跟小島唱片一樣了。
其實依然可以算是一半對一半,只不過多拿那個1%,一是好確定主要權利歸屬,二是讓經手人可以拿來遮瑕——放一半的版權出去,不是小事,好歹有個51%攥在手裡,佔大頭,將來萬一有人算後賬,也能站得住腳。
在商言商來說,趙天平的前倨後恭在徐正華看來無比正常,甚至如果這是自己旗下的經理,徐正華還會叫過來表揚一下。
他最後的選擇也沒有任何問題。
但他不是自己人,這種做法就實在是惹人討厭了。
像老趙這種從業多年的職業經理人,早就把這裡面的賬算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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