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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成都。
“府君,到了!”
車駕上,握著竹簡的費詩迅速走了下來,朝著司隸校尉馬良的屬衙而去,走路頗是急切,對於路上遇見同僚的問好,能避就避,不能避則草草回禮,徑直向內走去。
堂內,馬良正與自己麾下的屬官談論治下事務,見費詩前來,將屬下散去,起身迎道:“公舉今怎至此?莫非蜀郡內部有女幹逆之事發生。”
司隸校尉,持節,替天子巡視京師,對於外戚、封侯、三公以下之人,無所不糾,乃是天子的欽差大臣。因此在歷史上,司隸校尉的地位是要根據皇帝威望的高低,其權利亦有不同。
在西漢末年,隨著外戚的權利增大,當時諸葛亮的祖先諸葛豐作為司隸校尉糾察寵臣許章,被解除了持節。
在東漢末期,司隸校尉乾脆摻合進外戚與宦官的鬥爭中。
在大漢的當下,馬良受領的司隸校尉擁有兩大權利:其一治安權,對於京師周邊及附近郡的罪犯,依照詔令,有捕殺之權;其二領兵權,為了保證他監察權的行事,他的手上擁有一千二百名中都官徒隸所組成的武裝隊伍。
其中的治安權邊際不受限制,可以督查自黃權、蔣琬、董允等***以下。也可以督查蜀郡,其範圍覆蓋了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費詩作為蜀郡太守,在一定的情況下,當然需要向司隸校尉溝通,甚至向他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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