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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不去搶,天竺人也守不住那些金子,再過個千兒八百年,就被日不落和醜國給搶了。
所以給他們搶,不如大唐自己動手搶。
反正那些金子最後的結局就是被搶,對唐人而言,被大唐強,總比被日不落和醜國搶要強。
“這個給你……”
李元吉在金山中挑挑揀揀,挑到了一柄鑲嵌著寶石的金刀遞給了殷開山。
突厥人,乃至於絕大多數草原人,都有跟倭人一樣的習慣,那就是喜歡用兵刃來彰顯身份。
突厥人的金刀,只有突厥的可汗,以及大酋們能用,他們的繼承人很多時候也能得到類似的賞賜,也可以用,至於其他人嘛,也不能說沒資格用,但即便是擁有了,絕大多數也守不住。
所以,從突厥繳獲到的金刀,不是突厥可汗的舊物,就是突厥大酋們的傳承之物。
所以金刀身上所存留的歷史價值,有時候比金刀本身還大。
“這是……僕也部大酋的金刀?”
殷開山拿到了金刀,道謝過後,有些驚歎的道。
李元吉愣了一下,疑問道:“上面有刻字?”
他怎麼沒看到?
明明光溜溜的什麼也沒有。
殷開山趕忙解釋道:“這是李君羨繳獲到的,他還跟臣炫耀過,說是刀口有一個狼頭吞口,所以臣一看到這個狼頭吞口就認出來了。”
李元吉恍然大悟道:“是嘛,賞你了。”
說著,又拿起了那柄金弓,以及幾個金飾往帳篷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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